纹章的历史和欧洲纹章学的知识

发布: 2007-3-03 12:46 | 提交者: 北庭兵马使李牧 | 来源: 春秋中文社区

一、纹章学的定义。

         纹章学是以纹章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纹章是一种按照特定规则构成的彩色标志,专属于某个个人、家族或团体的识别物。

二、纹章的诞生。

  纹章在12世纪诞生在战场上,主要是为了从远处可以识别因身上穿戴的锁子甲风帽(直到下巴)和头盔护鼻遮住了面部变得难以辨认的骑士们。当时欧洲最大的盔甲产地是米兰和歌特,质量最好也是这里,欧洲各地的骑士都使用这两地产的盔甲(GOTHIC PLATE),因此也无法从外观的盔甲式样上辨认敌我双方的骑士。于是骑士们逐渐养成了在自己盾牌的正面展示扁桃状图案的习惯,作为在混战中以及在早期比武时辨认的符号,从而引发了纹章的发展和流行,为了从远处容易辨认,他们大多采用对比强烈的纯色,以及十分明显的单线条勾勒图案,这些图案通常呈几何、动物或花草形状,而为了显示主君在战场上的位置,不同的图案还表明纹章使用者的身份。

  人们对纹章的认识有一个误区,人们常常将归属于贵族阶层与佩戴纹章两者混同起来。很多外行人始终认为纹章是贵族的标记,只有贵族才能佩戴纹章。然而事实却是,在历史上任何时候,每个人,每个家族,每个人群或团体,始终而且到处可以按照自己的选择自由地采用纹章,并且根据自己的意愿去使用它,唯一应该遵守的条件是不得盗用他人的纹章。

  当然,尽管人人拥有使用纹章的权力,却并不是说人人都佩戴纹章,某些阶级和社会阶层(尤其在古代),相对于其他阶层或阶级使用纹章的频率更高,如贵族、高层行政官员与商人、富有的手工艺者(行会)等。这如同现代社会地名片,人人都可以拥有名片,但并非人人都会去制作自己的名片。

  纹章兴起的时间在第二次十字军东征与第三次十字军东征期间,其出现与封建时代西方社会新秩序密切相关,“纹章为正在重新组织的社会带来了新的身份象征。它有助于将个人置于团体之中,并将团体置于整个社会体系之中。”至13世纪初,各中小贵族都拥有了纹章,纹章的使用同时向非武士、非贵族以及其他不同类型的人群延伸。教会本身起初对这一完全在其影响之外形成的体系持谨慎的怀疑态度,直到14世纪纹章的使用已经深入各行各业(有些自耕农也使用纹章了),教会也也转而完全认同。从此,教会建筑成为名副其实的纹章博物馆。在地面、墙面、彩绘玻璃、天花板、祭祀物品和主教服装上到处可见。中世纪的宗教艺术和巴洛克时代艺术中,纹章均占有重要的地位。

二、纹章的历史和欧洲纹章学

        上面已经说过,纹章的诞生是为了在战场上可以辨认出身穿相似盔甲的敌我双方骑士,另一方面,由中世纪开始直到16世纪,骑士比武大会也始终是贵族纹章亮相的一个主要舞台。从安茹国王勒内于15世纪中叶编写的一本书上可以看出,比武大会通常持续3天,分两队进行集体对抗,另有骑士之间骑在马上的长枪比武(这是单打独斗)。比武前双方骑士应该展示本方的纹章、旗帜和饰章,以便让观众、贵妇人以及负责判断是否遵守骑士规则的纹章传令官识别双方人物,并表彰战功。

        起初,纹章传令官(Herauts d’’armes)是为君主或大贵族服务的官员,他们的工作是传递战争消息,宣告战争或宣告骑士的比武。后来他们逐渐专职负责后一领域,并在比武过程中以类似于现代记者的方式为观众描绘参与者的身份,纹章和其主要业绩。因为工作的关系,纹章传令官就慢慢成为纹章术方面专家,他们开始编制纹章的规则与表现形式,确定描绘纹章的语言‘跑遍欧洲进行纹章统计,并将发表的纹章绘制成各种汇编集进行保存。现存至今比较著名的有法国的《纹章图案总汇》(Armorial general)、贝伦维尔纹章图案汇编(Armorial Bellenville)、《“温柔宫殿”纹章图案汇编》(Armorial de Conrad Grunenberg)、《金羊毛勋章马术纹章图案小集》(Armorial equestre de la Toison d’’or)自14世纪起,纹章传令官身穿特殊款式的衣服——中袖短袍,上面绘有他们所服务的君主或主人的纹章,英国王家传令官至今仍穿着这样传统的制服。传令官对于纹章学演变的影响再各地并不一样,对于纹章起源自军事的国家(法国、英格兰、荷兰、德意志莱恩河沿岸及南部地区)影响较大,并形成深远的传统;对西班牙、葡萄牙、波兰、意大利及北欧地区则影响较小。

        到了近代,纹章传令官的学问趋于衰落,纹章学就逐渐转入历史学家、语文学家以及被称为古史学者(Antiquaires)的博学家之手,纹章以及纹章学的作用也渐渐转为一种历史资料,用于研究历史,如纹章持有者的身份及其生活的社会、文化环境,还有艺术等等。纹章管理局中世纪,在贵族具有真正法律地位的君主政体国家,拥有可以登记、管理、保护或控制某些纹章的官方机构——纹章管理局,专门负责处理和解决一切与纹章有关的问题。虽然现在大多消亡了,但在英国、比利时、荷兰仍然保有存在,以英国的皇家宗谱纹章院(Royal College of Arms)地位最高和最权威,直属于英王室。一些重要机构的徽章,如果要得到正式的承认,必须向纹章管理局进行申请,在得到批复后才能合法使用和得到保护。因为纹章数目实在太多,(中世纪留存至今的共有100万个)一直不能得到有效的统计和管理,成立纹章管理局的用意也是加强管理并将其纳入税收范围(靠~~生财有道阿~)。

        1696年11月,法兰西国王颁布诏书,命令纹章管理局对法兰西王国境内使用的所有纹章进行彻底清查,以便进行登记。这一行为,经常让很多历史学家认为国王是旨在将纹章的使用严格限定在某个社会阶层。甚至有些人更将其与后来的“纹章大清洗”联系到一起,这些其实是没有道理的,根本就是两码事。恰恰相反的是,国王的目的是希望统计得出境内的纹章数目越多越好,以便加强税收,把钱财揽入国库。(当时法国因为奥格斯堡联盟的战争而导致国库空虚),证据在于——在统计纹章的诏书发布同时附加条款,凡使用纹章者,不论是否贵族,不论个人还是团体,不论哪个行业,均必须进行等记,并且支付20金法郎的登记费(拦路打劫阿~~),违反者将被处以300金法郎的罚款,并没收所有绘有纹章的财物。如果登记了后有希望更改者,必须重新进行登记,及支付登记费,否则同样罚款处理。社会各阶层对国王的诏书起初反应冷淡(心痛那20金法郎),尽管国王多次进行罚款威胁,接受登记的仍然不多。为此,枢密院于1697年12月3日决定在各个总督辖区及财政区内设置名册,用以登记那些被认为使用纹章的所有个人和团体,并赋予强制执行的权力。被列入名册者自名册公布后有一周时间进行登记并支付登记费,未登记者则被强制接受纹章,并且要罚款或者没收部分财产代替罚金。这样一来就天下大乱了,很多地区的负责人设置名册时想当然,如某行业有一个人使用了纹章(如某法官或医生),就认定该行业其他人也使用了纹章,于是将其列入名册并强制执行,一些负责人并以此为基础为他们创制了极为相似的盾形纹章图案,仅仅对色彩或几何图案依照行业和城市的特点作了简单的变化而已(屈打成招)。于是,很多行会、团体等迫于高压,无奈的被迫采用纹章,有的甚至被强制接受。尽管被授予纹章的人显然从未使用过该纹章,也不打算使用,但不想被罚更多的钱就只能认命。如一名布列塔尼的药剂师被认定并授予的纹章饰有一根针筒和三个便壶,被授予者虽然大为不满,但要想更改的话又要再花20金法郎重新登记,于是被迫忍气吞声,该纹章便慢慢留存到后世了。

        
三、纹章使用的规则和习惯

  纹章由图案和色彩两部分组成,它们位于周边限定的盾形框线内。盾形并非必须遵守的形状,只不过是最为常见而已。事实上,常见的还有圆形、椭圆形、方形、菱形(15世纪起在女性纹章中较为常见)等形状。同时以旗帜、马甲和衣物等为支撑物所构成纹章框架的情况也很多。

  而色彩和图案的运用和组合则并非是任意的,他们应服从于一些组合规则。纹章学最重要的规则就是涉及色彩的运用。色彩的运用严格限制在6种之中,在法国纹章学中,他们分别为【金黄色(azur)】、【银白色(argent)】、【红色(pourpre)】 、【黑色(sable) 】、【蓝色(gueules) 】、【绿色(sinople) 】。此外,少数纹章也有使用紫色,但由于它的使用十分罕见,因而不构成真正意义上的纹章色彩。

  色彩搭配的规则————纹章学把六种色彩分为两组:第一组为【白色】和【黄色】。第二组为【红】、【黑】、【蓝】、【绿】。色彩运用的基本原则是禁止将属于同一组的色彩并列或叠加运用。这似乎也是从纹章起源时出于可见性和容易辨认的角度而规定的,千百年来也得到人们的自觉遵守。

  图案最初限制为40几种常用图案,多集中为动物和几何图案,也有少量武器和日常用品。后到了17世纪逐渐放松,任何图案都可以自由进入纹章的式样,但仍然必须严格遵守色彩的规定。

  有不少纹章在其盾形框架周围,增加了一些外部图案作为附属成分,如盔饰(casques)、冠饰(couronnes)、布边(lambrequins),统称饰章(cimier),它们有的仅仅起装饰作用,有的则有助于辨认持有者的身份、等级、职位或者爵位。饰章常常是纹章的重要补充之一,而且被很多贵族用在纹章上作为家族的特征和标记,有的甚至将饰章的名称作为整个家族的姓氏(族名)。饰章作为纹章图案的附加,设计甚为华丽,或被夸大比例,或增加倍数,一般都不遵守纹章学有关色彩和图案的规则。

  除了用几何图案分割纹章以及常见的将两个或更多的纹章组合为一外,纹章结构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它的层次。在不同的层面依次累积时,应首先从最底下的底层开始解读。底层确定纹章最初结构和基本成分,中间层面与上层面是相继底添加成分,一般用以区分同一家族的两个支系或两位属于同一支系的个人。

  以诺曼第领主纪尧姆·德·热库公爵(Guillaume de Jencourt)的纹章来举例,它的底层(第一层)为黄色底,第二层是红色十子形和那四只黑色直立狮子图案,第三层是十字中心的白色圆形,最后应该是在圆形图案上所缀的红色铁锤图案(第四层)



四、纹章在系谱学中的规则

  纹章的图案可以确认一个人在某个家族或某个团体中的地位,甚至其姻亲状况、职务和社会地位,以及封号和特权的历史等等丰富的内涵。这些都是从纹章图案中细微差别之处所显示出来。
  在同一家族里,只有宗子(长房的长子)才有资格继承完整的家族纹章,而其他任何人都必须对纹章作细小的改变,以表示自己不是纹章的继承者及在家族中的地位。这就是所谓的“区别纹章”。 女儿可以合法使用饰有完整家族纹章图案的衣服,在结婚后则使用丈夫和父亲两个家族纹章组合在一起的图案

(家族谱系图)



五、动物在纹章中的地位和体现

  自从纹章诞生以来,正是动物图案带给纹章术以精华和新意。有三分之一的纹章采用动物为主体的图案。
  而在所有动物中(乃至所有图案中),无论是不同的时代还是不同的阶层中,狮子图案的使用频率都是最高的。据统计,中世纪欧洲保存下来的100万个纹章图案中,约有15%使用了狮子图案。(第二是几何图案横条纹(fasce)与斜条纹(bande)仅各占5%)或许这种现象与整个西方传统中,狮子一直是百兽之王以及勇气的象征有关。纹章中的狮子一般呈直立状,头朝侧面(单独一只时向左面为多),也有很多是两只狮子相对直立的。

(这是狮子……)


  喜欢使用狮子纹章的地区包括法国、比利时、卢森堡、丹麦等等。有趣的是,当狮子的头朝正面时(英格兰国王的纹章以及英国皇家纹章),它就不是狮子,而是豹子了…………

(卡兹耐伦伯根(Katzenellenbogen)家族的黑豹纹章,虽然从名字看容易联想起猫(Katze),但最后选择的还是豹(脸是朝正面的)。)



  英格兰王家纹章始于狮心王理查一世在位之时(1189-1199)。当他1195年终于摆脱监禁生活回国时,将自己一直佩戴的面对面直立的雄狮图案换为三只行走状的狮子,并一直保存继承下来。(那东西很难判断它到底是母狮还是豹子的,但法国纹章学家经过考证认为它是豹子,这就不知根据何在了)。




  

  然而,英国人拒绝将英格兰王家中所展示的行走中的动物称为“豹”,认为这是对英王室的侮辱。他们的官方说法是“类狮兽”或“狮形兽”。而且严格定义为“头朝正面、行走或奔跑状的狮子形兽”。这是因为豹在中世纪动物志中的名声不好,据说有一个典故说母狮和雄豹有不正当的爱情关系,因此生下来的后代都是私生、残酷的品种。。因此古英语中豹子也有“通奸者”的隐意。而有一段笑料,在英法百年战争中,法国国王曾不失时机地命令纹章传令官大肆宣扬这一典故,嘲弄英格兰王家的“豹”形纹章,以讽刺其血统和出身。

  搞笑的是,即使是行走中的“那动物”,只要头不是朝正面,而是朝侧面的话,那它仍然是一只狮子,正式定义上是“行走中路过的狮子”,这就真搞不懂纹章学家的脑子到底是怎么想的了。

  在狮子图案兴起之前,在欧洲很大一部分地区,包括日耳曼、克尔特、以及北欧的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一带,曾经热中于以熊为纹章图案,寓意勇猛。

  狼的地位也差不多,西班牙和意大利一些地区都喜欢以狼为纹章图案,寓意英勇和顽强。




  除雄狮外应用最广泛的就是鹰了,鹰图案在所有纹章中约占2%,而它在贵族纹章中的使用尤为突出。到了近代更是厉害,大部分帝国都以鹰作为自己的象征了。一直喜欢使用鹰的国家主要有俄罗斯、奥地利、德国、意大利北部地区。纹章中的鹰一般呈体正头侧的直立展翅状,嘴与爪明显凸起。寓意崇高,尊贵。




  贵族中喜欢使用的纹章还有鹿和野猪(他们狩猎的猎物),而平民则比较喜欢使用狗与牛的图案。教会喜欢的是羊、鸽子、天鹅和鹈鹕纹章。鸟类一向是纹章中使用较广泛的图案,除上述的外还有鹅、乌鸦、鹤、雄鸡、孔雀、鹦鹉、鹭、鸵鸟等等。


  昆虫图案在纹章中使用较少,相对多一些的就是蜜蜂图案了…………
怪兽,传说生物在纹章中的使用也不算多,主要就是美人鱼、独角兽、龙等几种…………




  至于马则是纹章动物图案中的重大缺席者,其中原因不得而知,有可能与马在西欧社会的特殊地位有关,马作为战士的伙伴,有的情况下是与人有同等地位的。

六、法兰西王室金色鸢尾花专题

  法国王室的标志是著名的蓝底缀金色鸢尾花的盾形纹章。

  三朵金色鸢尾花瓣,最初在圣路易时期的所赋予的是诚实、智慧、荣誉三大美德的体现,然而在中世纪,它却被赋予了强烈的政治色彩和基督教特征。这一现象的起源,部分来自于被神父和神学家们广泛引用及注释的《雅歌》中的诗句:“我是田野的花,山谷中的百合”(《圣歌》第二篇第一段);“就像荆棘中的百合,圣母就在百合花中”,这也是直到13世纪,基督和圣母玛利亚的画像常常被放置在鸢尾花饰中的原因。

  后来,鸢尾花逐渐成为圣母的标志,“童贞之花”的象征,圣母手持鸢尾或身处鸢尾花之中的画像不计其数。在法国君主政体的缔造者克洛维国王(481-511年)皈依基督教后,鸢尾花被认为是上帝的天使所赐予法国国王的圣物,代表基督教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的象征。



  

  上述宗教的说法一直被17世纪后严肃的历史学家所不齿,他们经过考证,有据可查最早的王家鸢尾花纹章,是1211年才在路易王子的一个印章中出现(即后来的路易八世(1223-1226))

这个是未即位时作为王子的印章,被认为是后来王家纹章的雏形



  然而,鸢尾花(百合花)纹章并非为法国王家专用,它在西欧的使用非常广泛,且深入各个阶层,其在纹章中的使用频率排第六。而从社会角度看,尤其常被中小贵族以及农民用于纹章或纹章性标志中

杜瓦尔子爵阿莫里七世的纹章




诺曼第农民因戈尔夫·马努瓦的纹章,1247年




14世纪的佛罗伦萨市金币,百合花在当地是常用的标志,与法国不同的是,佛罗伦萨的百合花图案是盛开的,雄蕊非常突出(现在可以解释为什么样子不同了,根本就是两种不同的花,佛罗伦萨的市花是货真价实的百合花了)





有据可查最古老的纹章:安茹伯爵、诺曼第公爵杰弗罗·普朗特热内(Geoffroi Plantegenet)的纹章,是可以查到历史上最早的纹章,在法国勒芒大教堂的一个涂有颜色的墓碑上(1155年所建),可以看到公爵手持利剑以及一个饰有直立雄狮图案的蓝色盾牌。


  大文豪莎士比亚(shakespear)的纹章,带斜条的金色盾形纹章,斜条上叠加有长矛(spear)的图案,揭示纹章主人的名字,顶上的雄鹰也抓持一柄长矛。


权倾一时的红衣主教-黎塞留(Richelieu)的纹章,下面吊着的那东西是不是很眼熟呢??(纳粹的铁十字勋章啊……)


七、法国的纹章大清洗

        法国的纹章大清洗源自大革命,革命者将纹章与贵族等同起来,认为这是腐朽的“封建象征”,却丝毫没有看到除了贵族外,许多小资产者、手工业者、团体、行会乃至农民都在广泛使用纹章,并且占了纹章使用总数的2/3……
        
        最早在1790年6月19日的制宪会议上,议会决定废除贵族制度、爵位、号衣、骑士等级、勋章、纹章及所有相关的“封建象征”。路易十六在6月22日下达诏书批准了制宪会议的法令,纹章的使用随之被废除,对纹章的围剿斗争也从此展开。随着大革命的进一步深入发展和狂热,1791年和1792年相继通过了多项法令,使纹章必须从动产到不动产(无论公有还是私有)上消失,同时以十分严厉的惩罚措施来对付那些继续使用者,违者除被没收财产外,并被加上各种罪名。唯一幸免的是那些珍贵的艺术品,它们被认为“不应因为政治而损坏”,因此被收集起来送往最近的博物馆。(这个做法是非常值得称赞的,因为这“疯狂中仅剩的些许理智”,人类不少艺术瑰宝得以保存下来)除此以外的不少私人物品,必须涂去、刮除或烧毁自己的封号、铲刮自己的餐具和银器、撕碎书本的精装书皮,摧毁门楣还有屋顶上的裱饰等等。

        1792年9月君主政体倒台后,围剿运动走向高潮,首当其冲的当然是法兰西王国的象征标志——王冠和金色鸢尾花的徽章标志。在几个月内,一种群众性的疯狂直指各地的王国象征标志。无数金色鸢尾花徽被疯狂的破坏和铲毁,其中连一向受尊重和保护的神圣的象征——不少大教堂,在这一浩劫中也损伤累累,不少鸢尾花、百合花的装饰都被毫无道理的摧毁了,包括巴黎著名的圣佩尔大教堂(Sainte Chapelle),其尖顶因部分装饰有鸢尾花徽而被强行推掉了。“纹章恐怖”直到1795-1796年间才结束,随着拿破仑大帝的上台,他于1808年宣布恢复纹章,但只限于他设置的帝国新贵族阶层使用。直到1814年,路易十八上台,才宣布纹章可以重新为所有阶级,所有行业,不论是自然人或法人,合法公开使用,并可根据自己的喜好和兴致随意更换。但经此一浩劫,纹章在法国的地位是大受打击,其原来公认至为尊贵的学术地位已经比不上其他没有经过破坏的国家了(如英国)。

八、从汽车标志看纹章的现状

无数人心中的最爱——“保时捷”(PORSCHE)

  其标志采用斯图加特市的盾形市徽,其前身就是当地的苻腾堡公爵的盾形纹章。“Stuttgart”字样说明公司总部设在斯图加特市;车标的中间是一匹骏马,代表斯图加特市盛产的一种名贵种马;在车标左上方和右下方是鹿角的图案,表示斯图加特曾是狩猎的好地方;在车标右上方和左下方的黄色条纹代表成熟了的麦子,喻示五谷丰登,黑色代表肥沃的土地,红色象征人们的智慧和对大自然的钟爱。这一切组成了一幅美丽的田园风景画,象征“保时捷”辉煌的过去和美好的未来。



阿尔法罗米欧(Alfa-Romeo)

  阿尔法罗米欧是能与宝马相提并论的高性能跑车,既具有操纵自如安全稳定的特性又有集浪漫与趣味于一身的外型,是意大利名车之一。(而且价钱相对便宜,也是我梦中经常想着的恩物之一)

  车徽标志是沿用中世纪时米兰的领主维斯康泰公爵的家徽。标志左边的十字部分来源于十字军从米兰向外远征的故事,右边刻绘了一条正在吞食撒拉逊人的蛇,它象征着领主维斯康泰的祖先击退使城市人民遭受苦难的“巨蛇”的传说。这个标志也是意大利米兰市的市徽。



标致(Peugeot)  
        
        威武的雄狮,它是标志公司所在地弗朗士·昆蒂省(相当于以前勃艮第伯爵的领地)的纹章,有不可征服、所向无阻的喻意。勃艮第伯爵奥通四世在13世纪末摒弃了德皇使用的雄鹰图案,转而使用狮子纹章,通过这种方式宣布与其君主断绝一切关系。(ps.大家注意看,这是纹章学里面一只非常标准的狮子,直立向左,极威武)



  英王目前的纹章图案——照片选自1957年伊丽莎白女王访问法国时,国旗下方旗帜悬挂的王室标志,雄狮与独角兽拱卫女王的皇冠,下面的主体图案是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的纹章图案。其中英格兰的就是狮心王理查著名的传统“三豹”纹章。



法兰西国王查理七世的画像,蓝色盔甲全身缀满金色鸢尾花标志,蓝色底据说是圣母玛利亚神性和人性完美统一的体现



伟大的皇帝——拿破仑的纹章,哈哈,这个很漂亮吧~~~权杖和宝剑交叉,中央为皇冠下的雄鹰图案



织田信长的纹章,日本鬼子天皇的纹章是著名的16瓣菊花,织田的纹章则是樱花,也是日本一向喜用的纹章图案



巴黎市的市徽和纹章,原型保存在巴黎的卡纳瓦莱博物馆


索尔兹伯里伯爵夫妇(Comtesse de Salisbury)
  伯爵夫人身穿将其丈夫和父亲两家族的纹章图案组合在一起的长袍(大家族只有长子可以继承完整的家族纹章,但女儿可以合法使用纹章图案,婚后则使用父系和夫系两家族纹章图案组合在一起的纹章),两人用锁链联在一起,寓意婚姻关系牢不可破
2007-3-03 12:47:29
中古纹章学详细分析


序言

本书的目的旨在向读者介绍纹章学所扮演的历史角色,以及提供相关范例,说明14-15世纪纹章是如何运用的。我不会精确叙述纹章学的各种规则,因此,读者们需要先掌握一点这方面的基础知识,最好手头能有一本工具书,例如:Observer Book of Heraldry. Warne出版。
2007-3-03 12:48:51
约翰•埃尔特姆像,康沃尔伯爵,西敏寺,(John Eltham,Earl of Cornwall,in Westminster Abbey,1334)。他是英王爱德华二世与法兰西的伊莎贝尔之子。他的纹章与英格兰纹章不同的是有一圈法兰西鸢尾花盾边(fleur-de-l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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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03 12:49:57
可以想见,本书的读者可能是军事历史爱好者或战争游戏玩家,因此我将重点从军事角度介绍中古时代的纹章学。这是比较恰当的,因为我们关注的这个历史时期,纹章还保持着它的初始职责之一:战场上的个人及其部下的识别记号。座右铭、拥卫、处女纹、死者纹,以及城市、教会和团体的标志,这些衍生物我们都将省略。读者若有兴趣了解这方面知识,可以阅读一本小册子:Civic Heraldry. Shire Publication出版。这里,读者将得到更多关于军事方面的知识,例如,号服,盾纹,顶饰,外套和战马披挂。

大多数英国作家的书中都忽略了欧洲大陆的文章,因此我将试图包含一些这方面的例子。尽管如此,重点依然在英国纹章。这不仅是因为英国纹章的资料对英国作家来说相对容易掌握,还因为欧洲大陆频繁的政治动荡使他们的纹章院被废止,相关记录也失散了(例如波兰的中世纪纹章记录就在二战中被毁)。大部分欧洲纹章学著作也没有被译成英语,翻译这样大量的资料时几乎不可能的,因为虽然有很多人能掌握法语或德语,也许还有意大利语、西班牙语。但只有极少数人懂荷兰语、波兰语、斯堪的纳维亚语或中古的拉丁语。

  英国作家也经常忽略了这一事实:一旦纹章被贵族们广泛使用,欧洲国家较低等级的人还开始效仿,并且一直持续到纹章不再承担单纯的军事意义。法国的资料引用过很多13世纪中等阶层使用纹章的例子。这个世纪末,这种情况还大大扩展开来。纹章的使用者从城市的中等阶层延伸到乡村的农民。在法国,最早的例子见于1369年(Jacquier le brebiet-牧羊人纹章:如其名,一个姑娘赶着三只羊)


格洛斯特的披风旅店招牌(the Tabard Inn in Gloucester)。它显示了英格兰纹章绘制在短袖套衫上的样式。这样的例子在英国随处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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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03 12:51:13
与英国社会等级体系不同,法国的市民阶层与贵族的界限并不分明。但是必须明白,拥有纹章并不代表一个中产阶级就成了贵族。一些“贵族”事实上属于市民阶层,正式场合他们必须说明自己的血统。一个显而易见的区分方法是,农民与市民的纹章不准拥有舵(头盔和上面的冠饰)。

  葡萄牙和德国是另外两个允许自由市民和农民使用纹章的国家,后来甚至连犹太人也获得了这一权力。这不寻常的宽容大度是个极端的例子。葡萄牙较低等级在设计自己的纹章时,不允许使用金色或银色。到了1512年,国王曼努埃尔一世干脆禁止了非贵族使用纹章的权利。


纹章学与纹章官

  首先,我们最好明确“纹章学”一词的含义。词典一般会解释为纹章的艺术,或者,更为实用:中世纪纹章关系及其艺术与科学。但是纹章学最好被理解为一个通过特殊的世袭标志的个人识别系统,这个系统发端于西欧中世纪。从考古发现中,我们可以看到,绘制在盾牌上,用以在战斗中识别的标志,早在古典时代就已经出现。公元前800年,弗里吉亚人就在他们的盾上绘制固定的几何图案和特殊花饰了。那么是什么使得中世纪的纹章与众不同呢?关键在“世袭”一词。所有现实中的纹章都是世袭的,继承人必须不加更改的从先辈那里承袭这一标志。

我们可以考察到的纹章最早出现的时代是12世纪中叶,然后在13,14世纪发展壮大,趋于繁荣。这一时代,盾牌的形状刻意被统一塑造得适于绘制纹章。画匠们为了在固定有限的范围内作画,偏好较抽象的风格,其象征性多于写实性。粗略浏览一下纹章学的历史,不难看出,早期与晚期的纹章绘制的风格迥然不同。早期的图案形式简单,晚期则日趋完美,线条错综复杂。这正好印证了中世纪早期禁欲主义思想对现实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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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古纹章学详细分析


序言

本书的目的旨在向读者介绍纹章学所扮演的历史角色,以及提供相关范例,说明14-15世纪纹章是如何运用的。我不会精确叙述纹章学的各种规则,因此,读者们需要先掌握一点这方面的基础知识,最好手头能有一本工具书,例如:Observer Book of Heraldry. Warne出版。



约翰•埃尔特姆像,康沃尔伯爵,西敏寺,(John Eltham,Earl of Cornwall,in Westminster Abbey,1334)。他是英王爱德华二世与法兰西的伊莎贝尔之子。他的纹章与英格兰纹章不同的是有一圈法兰西鸢尾花盾边(fleur-de-lys)。

可以想见,本书的读者可能是军事历史爱好者或战争游戏玩家,因此我将重点从军事角度介绍中古时代的纹章学。这是比较恰当的,因为我们关注的这个历史时期,纹章还保持着它的初始职责之一:战场上的个人及其部下的识别记号。座右铭、拥卫、处女纹、死者纹,以及城市、教会和团体的标志,这些衍生物我们都将省略。读者若有兴趣了解这方面知识,可以阅读一本小册子:Civic Heraldry. Shire Publication出版。这里,读者将得到更多关于军事方面的知识,例如,号服,盾纹,顶饰,外套和战马披挂。

大多数英国作家的书中都忽略了欧洲大陆的文章,因此我将试图包含一些这方面的例子。尽管如此,重点依然在英国纹章。这不仅是因为英国纹章的资料对英国作家来说相对容易掌握,还因为欧洲大陆频繁的政治动荡使他们的纹章院被废止,相关记录也失散了(例如波兰的中世纪纹章记录就在二战中被毁)。大部分欧洲纹章学著作也没有被译成英语,翻译这样大量的资料时几乎不可能的,因为虽然有很多人能掌握法语或德语,也许还有意大利语、西班牙语。但只有极少数人懂荷兰语、波兰语、斯堪的纳维亚语或中古的拉丁语。

  英国作家也经常忽略了这一事实:一旦纹章被贵族们广泛使用,欧洲国家较低等级的人还开始效仿,并且一直持续到纹章不再承担单纯的军事意义。法国的资料引用过很多13世纪中等阶层使用纹章的例子。这个世纪末,这种情况还大大扩展开来。纹章的使用者从城市的中等阶层延伸到乡村的农民。在法国,最早的例子见于1369年(Jacquier le brebiet-牧羊人纹章:如其名,一个姑娘赶着三只羊)



格洛斯特的披风旅店招牌(the Tabard Inn in Gloucester)。它显示了英格兰纹章绘制在短袖套衫上的样式。这样的例子在英国随处可见。

  与英国社会等级体系不同,法国的市民阶层与贵族的界限并不分明。但是必须明白,拥有纹章并不代表一个中产阶级就成了贵族。一些“贵族”事实上属于市民阶层,正式场合他们必须说明自己的血统。一个显而易见的区分方法是,农民与市民的纹章不准拥有舵(头盔和上面的冠饰)。

  葡萄牙和德国是另外两个允许自由市民和农民使用纹章的国家,后来甚至连犹太人也获得了这一权力。这不寻常的宽容大度是个极端的例子。葡萄牙较低等级在设计自己的纹章时,不允许使用金色或银色。到了1512年,国王曼努埃尔一世干脆禁止了非贵族使用纹章的权利。


英国议会大厦上的都铎王室徽章:玫瑰、铁闸门、石榴和鸢尾花。


另一种整个中世纪都在使用的盾牌就是这样的大盾(pavise)。它一般用来保护弓箭手和十字弩手。在大盾上作画也相当普遍。这是茨维考城(Zwickau)的纹章:圣乔治和龙,他的盾牌上绘着三只天鹅。


约1490年使用的大盾,绘制符腾堡的拉文斯堡(Ravensburg in Württemberg)纹章:白底黑色的城堡

              纹章学与纹章官

  首先,我们最好明确“纹章学”一词的含义。词典一般会解释为纹章的艺术,或者,更为实用:中世纪纹章关系及其艺术与科学。但是纹章学最好被理解为一个通过特殊的世袭标志的个人识别系统,这个系统发端于西欧中世纪。从考古发现中,我们可以看到,绘制在盾牌上,用以在战斗中识别的标志,早在古典时代就已经出现。公元前800年,弗里吉亚人就在他们的盾上绘制固定的几何图案和特殊花饰了。那么是什么使得中世纪的纹章与众不同呢?关键在“世袭”一词。所有现实中的纹章都是世袭的,继承人必须不加更改的从先辈那里承袭这一标志。

我们可以考察到的纹章最早出现的时代是12世纪中叶,然后在13,14世纪发展壮大,趋于繁荣。这一时代,盾牌的形状刻意被统一塑造得适于绘制纹章。画匠们为了在固定有限的范围内作画,偏好较抽象的风格,其象征性多于写实性。粗略浏览一下纹章学的历史,不难看出,早期与晚期的纹章绘制的风格迥然不同。早期的图案形式简单,晚期则日趋完美,线条错综复杂。这正好印证了中世纪早期禁欲主义思想对现实的影响。


另一个使用古代纹章作招牌的旅店标志,白色的雄鹿是理查二世的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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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越来越多的骑士和他们的子嗣拥有纹章继承使用权,这一标志也就有必要变得更加复杂。然而,大约从1500年开始,纹章的最初意义(在盾牌、外衣、战马披挂和战旗上出现以区别战争和竞技中的斗士;刻在印章上代替签名)已经越发过时了。此世纪开始,纹章愈加复杂,自然写实风格代替了传统的象征主义。1550年左右,真正意义上的纹章时代便终结了。此后纹章学日渐衰落:印章随着人们读写能力的提高不再那么重要,纹章在战场上的识别功用也被旗帜所取代。

  纹章出现伊始,只有国王和亲王们使用,紧接着大贵族们也加入进来。在13世纪中期,纹章的使用人群渐渐扩展到下级贵族、骑士和乡绅。前文曾提到,有些国家还包括了商人和市民甚至农民。任何想拥有纹章的人只要自己发明一个就成,不过,通常情况下,他们会以自己领主的纹章为设计蓝本。

所有的纹章都只具备个人意义,也就是说,它只用于标识持有人及其财产,与封君或其他更高权威并无关系。因此,随着越来越多的人使用纹章,复制和雷同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于是,很多问题随之而来,局面变得有些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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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然是一个旅店招牌,升起的太阳是爱德华三世的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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纹章官最初可能出现于1132年,不过他们最早的职责只是颂扬骑士在比赛中的英勇事迹。后来他们还负责充当比赛的现场组织者、演讲者和扩音器。随之在12世纪便有了专门辨识竞技者盾牌、战旗上标志,审核参赛资格的纹章专家。这些纹章官和吟游诗人很类似,他们追逐着比赛从一个国家旅行到另一个国家,从而熟悉了欧洲大大小小各色显贵。对大人物的了解使他们非常适合担当战场上的传令官。一份中世纪手稿提到,在德兰库尔(Drincourt,1173)和托洛萨的拉纳瓦(Las Navas de Tolosa,1212)的战斗中,纹章官已经出现了。虽然,在14世纪以前,似乎还没有为王室服务的纹章官的纪录。

纹章官可以通过观察旗帜和盾牌辨认出一支部队的指挥官并展开交涉。这种军事上的价值使得后来几乎每个骑士都要雇佣一个纹章官,即使他的部队小得可怜。这些纹章官必须紧紧跟随他们的主人(战役中他们可以住在主人的帐篷里),随时解答主人在辨识对方骑士上的疑问。14世纪初,纹章官的地位从吟游诗人等级提高到了正式任命的官职,通常还是贵族主人家庭的亲信;14世纪中期,英法两国的纹章官都已经争取到了这一固定地位,然而,他们的德国同行获得官方认可的进展缓慢,至1338年,德国的纹章官和吟游诗人也没有明显界限;当时,一个德国王室纹章官的行头和报酬与圣诞节在御前表演的吟游诗人没什么分别。

从14世纪中期开始,君主们无论在战时还是平时都要雇佣纹章官。事实上,他们兼任纹章官和使节,这种双重身份越来越让人难以容忍。一封写于1400年,盖有安茹王室印章的书信明确指出了这一问题,信中抱怨道,一些纹章助理(pursuivants,字面意思即纹章官的跟班)经常滥用他们的外交豁免权,作窃取军事情报的间谍勾当。

为了表明自己的身份,纹章官要穿着绘有主人纹章的外衣,后来他们还负责组织贵族们的红白喜事和各种仪式庆典。尽管此时他们的地位和重要性不言而喻无可置疑,但这一切都是和纹章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到14世纪晚期,英格兰的纹章官已经不能在纹章学领域垄断,人们也逐渐厌倦了这帮只懂得记录和识别纹章的人。

1425年以后,欧洲纹章学界两种思潮的对立愈演愈烈。一种认为,所有人都有权利使用纹章;另一种觉得使用纹章是贵族特权。前一种思潮作为对纹章特权的挑战,最早出现于1286年的一份德国文件中。在英格兰,类似争议第一次见于1348年的法庭辩论,论战双方是尼古拉斯•波奈尔勋爵(Nicholas,Lord Burnell)和罗伯特•莫里勋爵(Robert,Lord Morley)。当时正值加莱围攻战期间,大法官由王室内务总管(Lord High Constable)和王室典礼大臣(Earl Marshal of England,即纹章院院长)担任。

另一起更加著名的诉讼发生在1385-1390年,格罗夫纳家族(Grosvenor),斯科洛普家族(Scrope)和坎米诺尔家族(Carminow)都主张自己拥有对天蓝色条带纹章的使用权。值得注意的是,这次诉讼中我们没有看到有纹章官参与争论和纹章审查,而是仍然由王室内务总管和王室典礼大臣主持的骑士法庭(纹章法庭的前身)审理,这里原本只负责处理高尚荣耀的军事审议活动。官司的结果是格罗夫纳家族获胜,坎米诺尔承认失败,但斯科洛普不服提出上诉,一直闹到了国王理查二世那里。

虽然这次诉讼没有纹章官参与,但有资料显示,至少从14世纪开始,英格兰王室纹章官和下属们一直致力于收集整理本地区现存的纹章资料。斯科洛普家族和格罗夫纳家族的争端也许就因为这样的审查。它揭露出纹章领域雷同或抄袭等种种有争议的问题。当时的英格兰王室纹章官有两位,负责特伦特河以南地区的纹章次官(Clarenceux)和管理特伦特河以北的纹章次官(Norrey)。现存一本没有作者的纹章花名册很可能就是这些试图将英格兰纹章规范化的纹章官们的心血。

15世纪后,王室纹章官就任时都必须起誓,将尽最大努力“掌握所有高贵的绅士们的家史,后嗣以及他们的注册纹章等等所有知识”。

前文提到的纹章争端,以及其他很多类似事件使人们逐渐认识到,应该由某些纹章学权威组建一个机构,代表王廷处理纹章的管理,审核纹章的申请,以及保护纹章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不法之徒的侵害。

于是纹章院应运而生,1407年法国国王查理六世在巴黎建立起第一座纹章院,负责人蒙茹瓦(Montjoie)是王室首席纹章官,下辖十个纹章官及纹章助理。雅克•德•赫利(Jacques de Heilly)9年后接替了在阿金库尔(Agincourt)阵亡的蒙茹瓦穿起法兰西纹章服。1489年查理八世任命了正式的法兰西纹章院院长(Maréchal d'Armes des Français)。不过,法国的纹章官们一直被国王严格控制着,即使议会已然对纹章的争端有了决议,也只有国王有权授予纹章服。因此,纹章官的地位降低到纯技术人员的水平。17世纪开始,法国的纹章院已不再发挥任何作用,并最终在1792年的大革命中被废止,就像纹章学本身在法国的命运一样。这一结果极具讽刺意味,纹章学用语就是法国,但法国已没有标准的纹章学系统。

1417年英国国王亨利五世在一封专利公函中指出,他在各地考察期间,发现有很多人穿着引有纹章的上衣(Cotearmures),但无论他们还是他们的祖先,都不曾有过使用纹章的权利。那么从今以后,这些人也不应再使用,除非他们证明这一权利确系先辈传承或权威认可。同年,亨利五世创立了一个新官职“英格兰嘉德首席纹章官”(Garter Principal King of Arms of Englishmen)。它能掌管全部英格兰和威尔士的贵族纹章分配审议工作。

紧接着,亨利五世的弟弟克拉伦斯公爵托马斯(Thomas,Duke of Clarence)发布法令,授权王室纹章官审批辖区内的纹章。最早的一份专利审批文件签发于1439年3月,由威廉•布鲁日(William Bruges)签署签署。他就是当时的嘉德首期纹章官,而申请人是伦敦布商联合会。

1484年,理查三世签署王室特许状,管理英格兰,威尔士纹章事务的纹章院正式建立。负责人便是王室典礼大臣。除了三个王室纹章官,还有6名纹章官分别代表王室领地萨默塞特(Somerset),切斯特(Chester),温莎(Windsor),里奇蒙(Richmond),兰开斯特(Lancaster)和约克(York);四个纹章助理则各代表圣乔治十字(Rough Croix),龙(Rough Dragon),铁闸门(Portcullis)和蓝斗篷(Bluemantle)。苏格兰的莱昂勋爵(Lord Lyon,王室纹章官)法庭实际上就是苏格兰纹章院的前身,他们有三个纹章官,代表奥尔巴尼(Albany),罗赛斯(Rothesay)和马奇蒙(Marchmont);三个纹章次官:卡里克(Carrick)、独角兽(Unicorn)和琴泰(Kintyre)。北爱尔兰王室纹章官职位(Ulster King of Arms)始于1553年,并一直存在到1940年与北方纹章次官(Norrey King of Arms)合并。爱尔兰的王室纹章官从建立到1553年被英格兰兼并,只存在了很短一段时间。

葡萄牙的纹章官在若昂一世统治时期引入。1509年王室纹章官绘制了一份完整的贵族纹章记录。葡萄牙的纹章官与纹章学一直存在到1910年君主政体被共和制所取代。

德国的纹章官在中世纪一直很活跃且很有影响力。但18世纪后他们就绝迹了。值得注意的是,文艺复兴以前,德语中没有关于纹章官的词汇。顶饰观察员(Knappen von den Wappen,就是纹章官)的出现是后来的事。德国的纹章官们只有在被比赛组织者雇佣时才不再流浪,德意志很多邦的宫廷中从未有过纹章官的位置,审批纹章的工作一般由宫廷内务总管的书记员负责。

在西班牙,纹章官的境遇和法国相似,是一个次要的技术顾问角色。纹章分派审批和争端处理,都是国王的职责。丹麦也是这种情况,那里干脆根本就没有官方的纹章官这一职位。人们若想获得纹章,都靠给国王提交专利申请函。



盾形纹章



不言而喻,盾牌的形状和结构对于纹章设计的发展有极其重要的影响,因此我们有必要简单回顾一下从1150年到1550年这四个世纪中欧洲各式盾牌的发展史。鸢形盾(the kite-shaped shield,筝形盾)在整个12世纪使用范围相当广泛,它与诺曼人有牢不可分的关系,此时正是纹章学的萌芽成长期。不过本世纪中期,鸢形盾上部的曲线设计逐渐被直线代替。在意大利,步兵们直到15世纪还在使用这种盾。鸢形盾的表面并非纹章书籍所画的那样是平整的,事实上它近于半圆,这样才能把持有者环卫起来。从任何一个角度看,都无法得到盾面的全貌,这很影响纹章信息的传达,因此在战斗和比赛中,通常还要根据外衣才能准确判断识别一个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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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世纪起,鸢型盾的长度被大大缩短,就成了我们所见的斗形盾(the heater shield)。19世纪的历史学家之所以这样给它命名是因为它的形状正好和当时日常使用的熨斗吻合。如上图,例1是13世纪的风格,例2是14世纪。当然,防护作用优先,它们也都是曲面。斗形盾是13,14世纪欧洲最普遍的盾牌样式,不过伊比利亚半岛上似乎不是这样,在那里,盾牌的形状更接近长方形,只有底部稍微弯曲,如例3。这种情况大大影响了西班牙和葡萄牙两国中世纪的纹章设计,他们习惯的纹章形状因此和西欧其他地区截然不同。

13世纪盾牌之所以缩小,是因为板甲的出现已经能为手臂和腿部提供很好的保护,14世纪的骑兵已经开始放弃盾牌,1360—1400年的战争中,骑士们越来越习惯不使用盾的作战。到15世纪发展出全覆盖板甲后,盾对骑士来说已经毫无价值了。只有游行检阅和竞技比赛中,盾牌仍有一席之地。结果,15世纪盾的形状被设计得越发古怪,如例4和例5。例4 是一个典型的枪术比赛用盾(à bouche),右边的凹口是用来架住骑兵枪的。例5是同时期纯粹的装饰用盾牌。15世纪晚期和16世纪早期的设计与其类似,中央有一条突出的脊,顶底各有一系列开槽。这些仅具审美功能不具军事价值的盾通常被用来点缀建筑物。不过,13,14世纪的盾在纹章学领域仍然有着重要意义,至今依然如此。

纹章学中,绘制纹章的盾面,我们通常称作底(the ground or field),为了精确描述纹章上各种图形和颜色的所在,我们有必要再把底分为几个部分。底的最上部叫做主带(the chief),中间部分叫中带(the fess),最下部是为基带(the base)。值得注意的是,纹章学中底边的左右,是相对于持有者而非观察者,因此,右边(the dexter)和左边(the sinister)对我们来说是正好相反的。

虽然本书一开始我曾说过我的目的不在于表述纹章学的种种规范,不过需要向读者指出的是,中世纪纹章的使用惯例和那些条条框框有很多不同,惯例在早期是并不存在的。认识并区分它们有着重要意义。因此下面我想概括一下14,15世纪纹章学的实用基础。


纹章色



盾底各个部分当然都会被涂上颜色,这些颜色在纹章学上的名称就是纹章色(tinctures)。中世纪盾纹的设计比较简单,用色也大胆醒目。目的自然是便于远距离识别。纹章色分为三种:金属纹(金色、银色),彩纹(红色、蓝色和黑色)以及毛皮纹(貂皮ermine,例6;鼠皮vair,例7)。两种毛皮纹皆根据当时常用的两种皮毛设计。貂皮纹以冬日里纯白色的雪貂皮为底,缀以黑色尾饰件;鼠皮纹(词源拉丁语varus)源于斗篷或长袍衬里和饰边所用的松鼠皮。蓝灰底色上白色突起。西欧的貂在冬天,皮毛也并不会变成白色,纯白的雪貂皮必须从遥远的俄罗斯进口。自然这价钱远非一般人能够消受,只有显赫的大贵族才可以负担。比如布列塔尼公爵(Dukes of Brittany),他的纹章就是纯貂皮纹。

下面我将给出各种纹者色在纹章学上的专用术语及其常见的缩写:

纹章色 专用术语 缩写
金或黄 or              O
银或白 argent       Arg or Ar
蓝         azure         Az
红         gules         Gu or G
黑         sable         Sa or S
绿         vert           Vt or V
紫         purpure     Purp or P

15世纪以前,欧洲人不太喜欢绿色。虽然早在13世纪就有绿色在纹章上零星出现,不过直到15世纪,绿色依然很受排斥;另一个特例是紫色,中世纪早期的纹章学上,它和红色没有区别,所以在这里我们几乎不会涉及到它。

纹章制度逐步确立并发展到后来,越来越多的纹章出现了,仅用上述的几种颜色已经无法适应现实的需要。因此15世纪中橙色(tenné)和黑紫色(murrey,源于桑椹,mulbery)加入进来,不过新纹章色的使用范围基本局限在欧洲大陆,英格兰的旗帜和号服上偶尔出现。例如,约克家族的号服色是黑紫色和黑色组成;詹姆斯一世时代的诺丁汉伯爵男侍,则穿着有橙边的黑色号服。15世纪后黄褐色(russet)也偶尔见于欧洲的纹章中,英格兰伟大的珀西家族(Percy)的旗帜和号服上都有这种颜色。

毛皮纹的种类也有增加,15,16世纪,貂皮纹和鼠皮纹在颜色上都有所发展,不拘泥于原始式样。貂皮纹出现了黑底白尾饰(ermines),金底黑尾饰(erminois),黑底金尾饰(pean);鼠皮纹除了灰蓝色和白色,也有其他式样,例如红底金色突起(vairié)。
盾纹的分割



除了纹章色的增容,盾纹区域的划分也不能再仅仅是简单的线带形式了,否则雷同不可避免。纹底被分割出的区域叫做块(parted or party),虽然这个词在纹章描述上经常被省略。我们能见到的划分方法总共有八种基本形式:垂直型(per pale),横带型(fess),斜向型(bend,分右向型dexter,左向型sinister),山型(chevron),斜十字型(圣安德烈十字形,saltire),四分型(quarterly)和副三角型(gyronny)。具体图形可以参见例8—例15。纹章学早期,“块”仅表示垂直型划分的区域,其他样式还有自己的专用名称,这样过于繁琐的规定逐渐被人们遗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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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大陆,尤其在德国,还有很多英国所没有的纹章分割样式。例16威尼斯的弗兰基家族纹(Franchi)和例17同样是意大利的阿米奇家族纹(Amici),这样两条平行线或垂直或水平或对角的穿过整个盾纹底面的形式,在德国和意大利很常见。它就像是垂直型、横带型和斜向型的进一步发展。另一种常见的分割变异称为三分型(pairle),如例18萨克森的布里埃森家族纹(von Briesen),德国还有一种特殊的副三角型变体,德国纹章学用语称为蜗牛型(Schneckenweise),见例19梅根策尔家族纹章(von Megenzer)

即使英国纹章学中已具有的分割样式,到了欧洲大陆也会演绎成不同的形式,会以很奇特的面貌出现,例如四分型,像例20图勒的不伦瑞克家族纹(Brunswick family of von Tule)和例21洛温斯坦因家族纹(Löwenstein)。横带型在德国有时会有一个左向或右向的阶梯状起伏,叫做阶型(mit linker stufe),例22,巴伐利亚的奥尔贝格家族纹(Aurberg)即是如此。还有一些欧洲大陆的纹章分割就无法用英语来描述或是将之归类了,譬如例23—例27,分别是朗格瑙的朗家族(Lang von Langenau),斯陶芬埃克家族(Strauffeneck),斯陶茨堡的马萨尔克家族(Marshalck von Stuntsberg),克林姆莱特家族(Kirmreitter)和阿尔托夫家族(Altorf)
几种基本样式的结合还能产生出更多更复杂的分割,如上图例28—例35,分别是横条型(barry),斜条型(bendy),竖条型(paly),半横条型(per pale & barry),竖波形(paly wavy),方格型(chequey),菱格型(lozengy)还有菱条型(fusily)。

分块线

迄今为止,我们所讨论的盾纹底上的分割线都是笔直的,但实际操作中更多的纹章分块线是不规则的。在最早的纹章登记表中,仅可见三种不规则线条:圆齿形(Engailed),锯齿形(Indented or Dancetty),和波形(Wavy or Undy),其中圆齿形最为常见。例36爱德华一世时代的约翰•德•波鸿(John de Bohun)的纹章,显示的就是圆齿形的应用。例37是锯齿形分线纹章,它的持有者是1471年阵亡在蒂克斯伯里(Tewkesbury)的奥蒙德伯爵(Earl of Ormond)约翰•巴特勒(John Butler)。散雾形(Nebuly)和垛堞形(Embattled or Crenelle)分块线在我们关注的年代中出现得比较晚。例38那近8字的横条型即属于前者,这是汉弗雷•布朗克爵士(Sir Humphrey Blount,1422—77)的纹章;例39的垛堞形纹属于冯•普莱辛格男爵(Barons von Preysing)。


图记



图记(Charges)即盾纹上的图案设计,14世纪所有纹章学书籍所罗列的常见图记不外两种:普通图记(Ordinaries)和次普通图记(Subordinaries)。普通图记包括主带(Chief),例40,法兰西维沃内的威廉•德•弗兹(William de Fortz of Vivonne in France);中带(Fess),例41,沃尔特•德•科维尔(Walter de Colville);中垂带(Pale),例42,辛克利勋爵休•德•格兰特麦斯尼尔(Huge de Grentmesnil),亨利一世时代的英格兰大执事(High Steward of England);山带(Chevron),例43,法兰西的格尔奥德家族(Gorrevod),波德沃公爵(Ducs de Pont de Vaux),神圣罗马帝国亲王;斜带(Bend),例44,法兰西骑士纪尧姆•德•特里(Guillaume de Trie);斜十字(Saltire),例45,显赫的内维尔家族(Neville);十字(Cross),例46,葡萄牙的特克希埃拉家族(Teixeira);锲形(Pile),例47,嘉德骑士约翰•简都斯爵士(Sir John Chandos);方块(Canton),例48,佩特朗•德•克雷奥尔(Bertram de Crioll)。纹章发展初期,最普遍的普通图记是中带,以及它的一系列小型化变体,诸如勋带(Bar),暗纹(Closet)和横木带饰(Barrulet)。例49有6条横条的纹章属于康德诺的亨利•德•格雷(Henry de Grey of Codnor),他曾参加过弗库克(Falkirk,1298)战役和卡尔拉文洛克城堡(Caerlaverock,1300)围攻战。另一位参加鲁昂(Rouen,1418)围城的格雷领主也配着同样的纹章。

近代纹章学里,主带、中带、中垂带、山带这些普通图记大概构成所有纹章的1/3,不过在我们讨论的年代里,它们还要略少一些,除非算上它们的变体,譬如原始的中带缩小便成的横条。方块与主带的结合也非常普遍,约占所有主带纹章的1/3,方块一般出现在盾纹的右边。这一惯例的适用范围不包括西班牙,那里方块绘制在左右均可。

次普通图记有盾边(bordure),小盾章(inescutcheon),内缘饰边(orle),双边线(tressure),内斜线(flanches),副三角章(gyron),菱章(lozenge),长菱章(fusil),菱孔(mascle),圆孔(rustre),饰网(fret),扣环(billet),小环(annulet)和圆章(roundels)。这些次普通图记在任何一本纹章学书籍都都能轻易找到,这里就恕不给出图样了。

纹章应用中,除了普通图记和次普通图记,最常见的是动物类图记。其中狮子的出现次数远远领先于其他动物。站立的狮子和行走的狮子分别是动物题材图记纹章的第一和第二位。仅次于狮子的是鹰,这也是鸟类图记中的第一。接下去的都是一些鸟类亲族,诸如马丁鸟,鹦鹉,乌鸦,天鹅和苍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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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动物类图记的题材主要取自中世纪生活的各个方面。权杖,水桶,弓箭,战斧,马掌,马刺,铁锤,各种花卉,星星,还有月牙等等。16世纪以后,人体,怪物,神话中的鸟兽及爬行动物也在纹章中普及起来。也就是这个时候,纹章学开始衰落,纹章成了充满炫耀色彩的贵族装饰品。

纹章的描述

当一位骑士纵马踏入比武竞技场,齐鸣的长号宣告他的到来,同时一位纹章官声音洪亮的向观众介绍他的纹章,这就是纹章宣言。从13世纪开始,人们越来越重视这一过程,将之视为比赛入场式和通行证,参赛者事先要提供给承办方一份文件,便于纹章官为他描述纹章作宣言,并且确认他出身高贵,家谱明晰,无可置疑。描述纹章的语言通常是法语或拉丁语,但到后来各国本民族语言占据优势,纹章语言日趋民族化。英国即是如此,除了一部分技术性词汇,其他部分普遍英语化了。

下面我们就将讨论一下纹章描述所因循的主要步骤。我想这对有兴趣的读者来说是十分必要的,因为许多更为专业的纹章学书籍都回依据这一规范描述纹章而不作特别说明。而纹章学中的这一惯例也正是为了在语言上便于理解,且务求简短而精确。

记录或阅读纹章描述首先要了解叙述的顺序,下面我就依次罗列如下:


(1) 描述底的纹章色
(2) 如果底被分块,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纹章色,先记录分块线,然后再纹章色,如:四分型,金和红(Quarterly,or and gules)。纹章持有人杰弗里•德•塞爵士(Sir Geoffrey de Say)及其子,参加加莱围攻战的杰弗里。
(3) 如果分块线非直线,像这样描述:锯齿垂直型,银和红(Per pale intended,argent and gules),西蒙•德•蒙特福德(Simon de Montfort)的纹章。
(4) 如果纹章底插绘有小图记,不能被忽略:蓝扣环底,一条金锯齿中带(Azure billety,a fess dancetty or),约翰•泰因库尔爵士(Sir John D’Eyncourt)的纹章。

主图记
(1) 记录底上的主图记及其纹章色。
(2) 如果主图记是普通图记且有不整合线,记录下这些线,就像圆齿形,散雾形这类。
(3) 如果图记位于底的中心,并朝向右方,无须特别说明,其余情况都要著明,譬如图记在主带区,中带区,或基带区(in chief,in fess,in base),或者正面朝前(affroté),面向左边(contourné)。

其他图记
如果有次要的图记需要描述,正确的顺序是很重要的:首先是盾中的位置,再是纹章色。例如,金底,红十字位于16只蓝雏鹰之间(Or,a cross gules between sixteen eaglets azure),蒙莫朗西家族(Montmorency)纹章。
图记上的图记
格式即某图记位于某一普通图记,主图记或次要图记之上。

区别图记
记录为标示与原始纹章的渊源关系而绘制的次普通图记,比如盾边,坠饰横带(label),方块,新月形(crescent),星形(mullet)。

外罩图记
如果一个普通图记贯穿一个完整的纹章,我们就用“外罩(overall)”一词描述它,比如,外罩一条蓝斜带(overall a bend azure)。

四分型
如果一个纹章被四分,它一定要优先于我们前面讨论的所有类型。我们在这里之所以反而把它放在最后讲,只是因为它在我们关注的年代里比较罕见(除了王室联合的产物)。为了便于表述四分型的各块,我们按左上、右上、左下、右下的顺序给它们标上1、2、3、4(请特别注意,这里的左右是观测者角度,和前面的持有者角度正好相反!)。若4号和1号,3号和2号图案重复,就像1400—1603年间的英格兰纹章,我们就这样描述:四分型,1st&4th法兰西现代纹,2nd&3rd英格兰纹。

对于这类纹章的顺序通常就是这样先左后右,从上到下。垂直型,红和金(per pale,gules and or)表示左红右黄。横带型,银和蓝(per fess,argent and azure)即上白下蓝。副三角型也是从左上角开始,连带副三角章的数目,如,副三角8,金和黑(Gyronny of 8,or and sable),即8个副三角章,从左上开始黄黑相间。这是坎贝尔家族(Campbell)纹章。

如果同一种纹章色不止一次在纹章中出现,我们没有必要重复的记录,代之以“同第一(of the first)”或“同第二(of the second)”。序号取决于这种纹章色第一次出现的那个分块。在路特莱尔家族纹(Luterell)上,图记马丁鸟和斜带同色,只需提到一次,蓝底,一条斜带位于6只马丁鸟之间,黄(Azure,a band between 6 martlers or,or Azure,a bend or between 6 martlers of the second,这里有几个or,意思不同请注意:)。这就明确表示了蓝地上的马丁鸟和斜带同为黄色。

若一个图记反复出现,我们先要说它的数量,种类,再说排列方式。像“9圆章,3,3,3(nine roundels,3,3,3)”即九个圆章以3乘3的矩阵方式排列。但是如果图记以3,2,1方式出现,就没有必要特别说明了,因为这是重复图记排列的标准模式。

标点对纹章描述并不十分重要,有的专家甚至对纹章描述语言中出现标点不以为然,不过我们头脑里必须有断句的概念,比如每个纹章色之后,其实都有一个逗号,除非纹章色是交替出现的,像前面介绍过的格雷家族纹章,6横条,银和蓝(Barry of 6,argent and azure)。

图记中的动植物,如果以它们自然界中的颜色出现在纹章中,我们统统以“本色的(proper)”概括之,否则就要特别指出。纹章上的鸟兽通常有不同于身体纹章色的爪、喙、牙齿,这描述为“武装的(Armed)”,如果它们舌头伸出嘴来,称“能言的(Langued)”。公牛和独角兽有角和蹄,也称“武装的”或“有蹄的(Hoofed)”,不过鹿类是例外,有角也不说“武装的”,而是“有角的(Attired)”,也许是性情温顺之故。鸟无爪记作“有喙的(Beaked,奇怪的逻辑)”。还有很多类似的规定,我就不再一一罗列了,因为那绝大部分都应用于我们关注的年代之外,纹章学发展为一门装饰学问,纷繁复杂太过,去初衷已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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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技巧

另外还有一种比较简便易行的纹章描述方法,它最早见于13世纪中期的一份纹章记录中。如上例50,约翰•福斯科爵士(Sir John Fortescue,1394—1476)纹章,它只用单色的线条勾划出轮廓,内部各种纹章色则用它们的专门词汇或缩写标注。这种方法显然更加巧妙精确,可以避免文字理解偏颇而产生的误会。
14世纪初,骑士们都喜欢在铠甲上罩一件外套,并在胸前和背后的位置绣上自己的纹章。也有一些图案并不属于个人纹章,但在罩衣上出现频率也很高。例如,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二世的罩衫上的四只狮子(英格兰纹章为三只);普瓦提埃(Poitier)战役中,约翰•简都斯爵士罩衫上的图案是有着 金色光环的圣母玛利亚,巧合的是,这与此战中法军统帅之一,让•德•克莱芒(Lord Jean de Clermont)的罩衫是一样的。

这一时期罩衫的款式是很长的无袖式,通常能到脚踝,腰以下的部分要左右开叉,这样才不致使骑士们骑马感到不便。例51,52即这种类型,腰部用皮带或细绳系紧。

长罩衫一直流行到14世纪二,三十年代,此后罩衫大腿中部以下的部分被剪掉了,见例53。裁剪掉的边缘可以是直的,也可以做些美学的处理,做成扇贝形或垛堞形修饰边。在这种变化出现前,为了步行时获得更多自由,骑士会将长罩衫的前部裙边卷褶上去,系成环状,于是有的罩衫也就按这种式样裁减,如例54。罩衫的后裙边在四,五十年代也被剪短,这种长及膝盖的款式(cyclas)见例55。这件短罩衫临摹于兰开斯特公爵亨利(Henry,Duke of Lancaster)的一幅肖像。

14世纪五十到六十年代,短罩衫又开始被铠甲罩衣(jupon)取代。铠甲罩衣是一种更为紧身,长度也更短的外套。它通常只及臀部,与铠甲之间衬垫以皮革或其他织物,以期在战斗和比赛中获得额外的保护。它的下缘也常裁成扇贝形或饰以挂穗。铠甲罩衣也是无袖的,不过袖口边缘紧缩。英格兰的罩衣一般都绘制穿着者的纹章,欧洲大陆则不然,个人纹章很少出现,很多铠甲罩衣只用一种颜色涂遍。

长罩衫在短罩衫和铠甲罩衣出现后并没有立即退出历史舞台,并存的情况一直持续到七十年代。在一场战斗中,老约翰•简都斯爵士试图下马步行作战时,马刺不幸被长罩衫的裙边挂住,由是老骑士在一筹莫展中被杀。这次事件还有不少类似的先例,显然比铠甲罩衣的风行更能使长罩衫尽早淘汰。这段时期以后,我们在各种参考文献中就再也看不到长罩衫了。

1425年以后,铠甲罩衣也开始过时,不过到这个世纪末还有零星的使用。更普遍的趋势是铠甲不加任何覆盖。有一些骑士把自己的纹章直接加以镂刻、镀金,展示在板甲上,不过这种花费巨大的奢侈做法不可能得到推广,也比较少见。

短袖套衫(tabard)是一种比较宽松的短外套,有着开放的边缘和宽松的短袖。1425年这种服饰就在历史中出现,在15世纪末开始流行,一直到16世纪中期。它和斗篷上都可以绣纹章,不过这些服装多用在典礼和竞技场合,战场上并不多见。后来,前后和袖口都绣有纹章的短袖套衫作为纹章官专用服装被保留下来。

肩坠

肩坠(ailettes,意为“鳍,翼”)是两片系在肩膀上的小块皮革,或是羊皮纸。肩坠通常是矩形或方形的,不过圆形、菱形和十字形的也都存在。有的资料表示,它能起到防御长剑对脖颈的斩击的作用。但事实表明,这种说法很难站住脚,肩坠太脆弱,不可能起到什么保护作用。它纯粹是装饰品,或者绘以某种记号,便于在侧面识别而已。即使真的是这种作用,在有盾牌纹章和冠饰广泛使用后,也显得很多余。此后我认为肩坠仅是一种流行元素大于实用元素的玩意儿。

肩坠最早出现于1270年左右。1278年在温莎公园举办的一次比武大会上,已有皮革肩坠的记录,这时他们当然还是真正的实用角色。14世纪的头二十五年里,肩坠发展到了它的巅峰,它一次又一次出现在各种纪念雕刻、绘画和文件中。但1340年后肩坠就开始告别辉煌,走下坡路,本世纪中叶后基本不再出现了。

如果一个人的盾纹上是六朵梅花,那他通常会在每个肩坠上各绘一朵,不需要完整的六朵。不过情况也不总是这样,在路特莱尔诗集(the Luterell Psalter)的插图中,杰弗里•路特莱尔爵士的肩坠上就绘着完整的纹章。这幅图我们在下文中会看到。

私党与庇荫系统

对法百年战争(1337—1453)结束后,大批职业军人陆续返回英格兰。面对早已物是人非的家乡,很多无以谋生的兵痞聚集到一个强有力的领袖旗下,组织成私人武装。不因如此,在动荡不安德社会环境中,部分亟需保护的自耕农和自由民也将命运托付给这样的军事组织。首领与他们达成人身依附契约,就形成了所谓的“私党与庇荫(Livery and Maintenance)”。士兵们必须身着固定的号服,比如一件印有首领徽章(the badge,注意不是纹章heraldry)的紧身上衣,并在需要的时候为他作战。作为回报,领袖要不遗余力的为部下提供所需的个人保护。

1453年后政府维护正义的职能陷于瘫痪,大大小小的贵族头目为了各自私利彼此混战。这其中规模最大的兰开斯特家族与约克家族的对抗,发展成著名的玫瑰战争(1455—85)。这场战争中的武装力量大多脱胎于“私党与庇荫”。当然还有雇佣军,他们通常由忠于国王的贵族们组织,为王权而战,雇佣合同一般为期一年,报酬相当可观。
2007-3-03 12:59:48
彼切姆家族,沃里克伯爵(Beauchamp family,Earls of Warwick)印章,盾牌、外套和战马披挂上印有家族纹章(红底,六枚小十字形与其间横带皆金色)。他的冠饰是一个很有特色的天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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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03 13:01:33
徽章
徽章的风行与私人武装的壮大并行,在15世纪达到顶点。这以前,军队徽章只有在王室和某些大贵族那里才有市场。爱德华三世时代徽章开始蓬勃发展,15世纪发挥巨大影响力后,亨利八世时代趋于沉寂,渐渐退出人们的视野。

徽章与纹章不同,从来不曾有固定的形式和严格的使用规范,并且真正的主人决不会使用徽章,这一点也和纹章完全不同。徽章只是一种所有权的标记,印在主人的各种财物上。仆从、下人和雇员衣着上印制徽章以示对主人的忠诚,他们是绝没有权力使用自己或主人的纹章的。如果一位领主非常强大,在国家中代表了一个政治派别,那么他的追随者也会穿起他的徽章颜色的衣服(这就是现在政党不同代表色的起源)。这些徽章一般和个人纹章图记并不相同,不过也不尽然。
徽章使用起初只由国王授权给那些大家族的首领,这些人往往拥有庞大的武装力量,他们拥有国王授予的旗帜,并有权以旗帜的颜色和图案为基础,设计制造自己部队的号服。1314年班诺克本(Bannockburn)之战中,伯克利勋爵托马斯(Thomas,Lord Berkeley)旗下200人均着统一徽章号服参战。1300年,达勒姆主教安东尼•贝克(Anthony Bek,Bishop of Durham)带领80人参加卡尔拉文洛克城堡围攻战,他的徽章旗帜在卡尔拉文洛克的纹章记录中可以找到。塔伯特勋爵(Lord Talbot)与来自夏洛普高地(Shropshire hills)的1800名士兵参加了进攻哈福鲁尔(Harfleur)的远征和阿金库尔会战。此战还有亨利五世的堂弟,约克与奥莫里公爵爱德华(Edward,Duke of York and Aumerle)率领着不下4000人的部队参加,这些人全部来自金雀花王室的旁系约克家族。

不过到了15世纪,由于徽章的风行和在识别部队上的巨大作用,上述规则不再有效。所有的指挥官,也不论所部几人,都赶时髦似的使用起徽章来。一个极端的例子就是约翰•费勒斯爵士(Sir John Ferrers),他只有两个长矛轻骑兵(其中一个还是他自己),15个弓箭手,可照样一丝不苟的挂着自己的徽章。

徽章在财物,旗帜及号服等各个方面广泛应用,它的知名度较之仅在贵族个人服饰,战旗和长矛三角旗上出现的纹章,是高出很多的。在战斗中,领主的士兵们身着统一徽章的号服,聚集在相同图案的大旗下,作为一个团体的识别标志,比纹章显眼的多,因此民众也更为熟悉。

一般认为,徽章图案印在袖子或肩膀上,但是自玫瑰战争以后,我们掌握的材料中,印在胸前的才更多更普遍。

玫瑰战争造成相当多的古老而显赫的贵族世家绝灭,取而代之一大批新兴贵族。与此同时,传统的纹章学开始走向没落,徽章则演绎成冠饰,亨利八世时代以后,这二者已基本成为同义词。后来,同样诞生于亨利八世时代的常备军发展壮大,它使标志主仆关系,显示忠诚的标志徽章没有了用武之地,直接促成徽章的衰落。

已知的最早的徽章,也许是亨利二世之父,安茹的杰弗里使用的金雀花(planta genista),众所周知,这也是“金雀花王朝”之名的由来。玫瑰进入英格兰王室得益于亨利三世的王后,普罗旺斯的埃莉诺(Eleanor of Provence)。其子爱德华一世由是将自己的徽章定为金玫瑰,而幼子兰开斯特伯爵埃德蒙(Edmund Grouchback)选择了红玫瑰,此后兰开斯特的历代伯爵和公爵,及出自此家系的三位国王亨利四世、亨利五世、亨利六世也都因循此例。波福特家族(Beaufort)同样使用红玫瑰,只因为其家系源自兰开斯特公爵冈特的约翰(John of Gaunt)的私生子。约克公爵理查在1460年主张自己的王位继承权时,他用白玫瑰作徽章,其子爱德华四世以及约克家族军队都沿用此章,爱德华四世还常将白玫瑰置于约克家族另一徽章,一个太阳图案的中间。1471年班尼(Barnet)之战中,兰开斯特方的牛津伯爵的徽章是维尔家族(de Vere)的银星,比较容易与爱德华四世的太阳混淆。

下图例56,云中升起的太阳也是爱德华三世的徽章之一。理查二世将它与金雀花同时使用,还在个人徽章中增加了一只白鹿(例57)。例58的鸵鸟毛也属于爱德华三世,这可能来源于其妻海纳特的菲莉帕(Philippa of Hainault)。此后,他的儿子们也都将鸵鸟毛作为各自的徽章。其中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黑太子,他那因之得名的黑罩衫和黑盾牌上,都绘有三根白色羽毛。都铎王朝循此例,历代王位继承人威尔士亲王们都用冠冕环绕的三根羽毛作徽章。亨利五世比较著名的三个徽章是羚羊(例59),天鹅(例61)和烽火柱(例60),其中天鹅来自其母的波鸿家族。

王家徽章在都铎王朝(1485—1603)达到非常多的数量。亨利•都铎的徽章包括兰开斯特的红玫瑰,波福特的铁闸门。波福特家曾一度被排斥在王家世系之外,但在博斯沃斯荒原(Bosworth Field)一役胜利后,亨利迫使国会撤销了这一禁令,戴冠的铁闸门从此也成为国王亨利七世的徽章之一。更有代表性的,是亨利与约克的伊丽莎白结婚后将红白玫瑰糅合而成的都铎玫瑰,它有两种形式:一种垂直两分,一边一色;另一种更为常见,内圈白花瓣,外圈红花瓣,反之亦可。

亨利八世统治晚期,英格兰才建立官方的王家徽章记录,此时徽章已经开始急剧衰落,因此当时已没有必要编辑一份完整的列表。今天我们关于早期徽章的资料已无据可查,仅有的信息来源只能从各种旗帜和西敏寺等地的纪念雕刻中考察。沃里克伯爵的熊与木桩徽章和白金汉公爵的天鹅徽章对许多读者来说可能已相当熟悉,我在这里提一下希望其他读者也能有所了解。下图例62~73取自1449年的一份印刷出版物,例74~79则来自爱德华四世时代(1461—83)的一份手稿。
2007-3-03 13:02:50
62.亨利七世,铁闸门;63.贝德福德公爵约翰(John,Duke of Bedford),金树桩;64. 格洛斯特公爵汉弗里(Humphrey,Duke of Gloucester),戴金链金冠的白鸭子;65.萨福克公爵德拉•波尔家族(de la Pole,Dukes of Suffolk),白船柱和金锁链;66.诺福克公爵莫布里家族(Mowbray,Dukes of Norfolk),狮子;67.埃克塞特公爵霍兰家族(Holland,Dukes of Exeter),土墩上的烽火柱;68.牛津伯爵维尔家族(de Vere,Earls of Oxford);69.什鲁斯伯里伯爵塔博特家族(Talbot,Earls of Shrewsbury);70.沃里克伯爵内维尔家族(Neville,Earls of Warwick);71.阿伦戴尔伯爵费兹艾伦家族(FitzAlan,Earls of Arundel);72.戴文伯爵康特内家族(Courtenay,Earls of Devon);73.约克公爵理查,金色脚镣;74.宫廷乐总管斯科尔斯(Scales,Earl Rivers);75.道格拉斯伯爵(Earls of Douglas);76.博尔顿的斯科洛普勋爵(Lord Scrope of Bolton);77.康德诺的格雷勋爵(Lord Grey of Codnor);78.拉尔夫•海斯廷斯爵士(Sir Ralph Hastings);79.约翰•阿斯特里爵士(Sir John Astl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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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03 13:03:31
徽章在欧洲大陆国家也有应用,但始终没有在英格兰那么重要和广泛。这里我也选择了一些法国和意大利比较有代表性的徽章展示。见下例80~85
80.布列塔尼公爵(Dukes of Brittany),雪貂;81.奥尔良家族(Orleans),刺猬;82.波旁家族(Bourbon),有翼雄鹿;83.昂古莱姆家族(Angouléme),火蜥蜴;84.米兰公爵(Dukes of Milan),吞噬孩子的巨蛇;85.萨沃依家族(Savoy),绳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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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03 13:04:19
在现实中,虽然我们的确能看到很多著名徽章使用了一代又一代,但徽章并不是严格的世袭物,它没有纹章那样严格的规范限制。在父亲与儿子的徽章之间做出一点区别通常是有必要的,例如什鲁斯伯里伯爵约翰•塔博特徽章是一只猎犬(例69),而其子汉弗里在狗的肩头加上了星纹。另一种区别方式是使用不同颜色,爱德华一世与其弟埃德蒙的玫瑰即如此。当然,有些情况下儿子也会接受与父亲并无明显差异的徽章。另一些不同的范例可见下文的号服与徽章列表。

号服
号服是仆人,随从和士兵等附庸身份的标识服装,这个术语表示其具有与骑士个人服装相区别的集体性,可算是军装等各种现代制服的先驱了。除了有特殊的标志,这些人的紧身上衣还有特别的标准色。有时这种标准色来自领袖个人纹章的主色,但这只是惯例,不是一定要遵循的规定。例如珀西家族的士兵号服有三色条纹,分别是黄褐色,金色和橙色,与家族纹章并没有什么关系,只有肩部的狮子徽章来自纹章图记。但在号服取材纹章的前提下,配色和图案还是有一定规律可循,纹章底色一般决定号服颜色;而号服边缘色一般取材主要图记色,有时,在某些比较豪华的号服款式中,图记还能决定衬里的颜色。

一些现代学者认为,如果家族纹章色有两种,那么号服就将是垂直两分型的,一半一色。但他们没有找到确凿的证据支持这种观点。事实上,当时的手稿显示,号服多为一色,不同色的仅是绣上去的图案和条纹。如果有垂直型或四分型的号服,那多半可能只是领主刻意如此或者他的纹章是上述类型。

中世纪英格兰王室号服颜色式样如下所述:

金雀花王朝:亨利二世,理查一世,约翰,亨利三世,爱德华一世、二世,白色和红色;爱德华三世,蓝色和红色;理查二世,白色和绿色。
兰开斯特王朝:亨利四世、五世和六世,白色和蓝色。
约克王朝:爱德华四世和理查三世,蓝色和紫红色。
都铎王朝:亨利七世和八世,白色和绿色。

以下是一份关于1300—1550年英格兰各地私兵的号服和徽章的不完整列表,前面的颜色指号服底色,后面的图案指徽章。顺序以封地首字母为序,非以姓氏。很多骑士拥有不止一种的徽章,限于篇幅,我只给出一种:

阿伯盖文尼领主乔治•内维尔(Abergavenny,Lord of,Geo. Neville):绿色和白色,一对交叉的马钉。
阿伦戴尔伯爵托马斯•费茨艾伦(Arundel,Earl of,Thos. FitzAlan):蓝色和红色,绿色橡树枝,金色橡子。
奥德利的约翰爵士(Audley,Sir John):黄色和红色,一个摩尔人侧面像,配以圣殿饰线、新月纹。
伯纳斯的波切尔勋爵(Berners,Lord,Bourchier):波切尔绳结。
布朗的维斯顿爵士(Brown,Sir Westyn):红色,一只直立的有翼狮子,银色,黑色翅膀。
白金汉公爵爱德华•斯塔福德(Buckingham,Duke of,Edward Stafford):红色和黑色,斯塔福德绳结。
戴文的卡鲁的威廉爵士(Carew,Sir William,of Devon):四道黑黄条纹,一只游隼,红色项圈脚环,金色铃铛和爪。
考尔蒙德利的理查爵士(Cholmondeley,Sir Richard):红色,一顶盔垂直两分,黄色和白色,以及五个圆纹。
克利福德的亨利爵士(Clifford,Sir Henry):白色,黑色双足飞龙翼。
约克郡埃弗林汉姆的康斯塔博的马尔马杜克爵士(Constable,Sir Marmaduke,of Everingham,Yorks):红色,金色的古式龙头三位帆船,黑色新月纹底。
达勒姆的康耶斯领主(Conyers,Lord of,Co. Durham):白色,一只行走的蓝色狮子。
科尼沃尔的托马斯爵士(Cornewall,Sir Thos.):白色,一只行走的戴冠红色狮子,与金环纹饰。
寇松的罗伯特勋爵(Curzon,Lord Robert):黄色和红色,一个黑色狼头。
达西的托马斯勋爵(Darcy,Lord Thomas):绿色,一只白虎。
多塞特侯爵托马斯•格雷(Dorset,Marques of,Thos. Grey):白色和粉红色,一只纯白独角兽,角、蹄和鬃毛为金色。
费勒勋爵(Ferrers,Lord):白色和黄色,一只白色灵缇犬。
费勒的爱德华爵士(Ferrers,Sir Edward):绿色,一只纯白独角兽,肩部有黑色新月纹。
费兹尤里安的里斯•托马斯爵士(FitzUryan,Sir Rees ap Thomas):白色,绿色草皮上站着一只乌鸦。
费兹尤里安的格里菲斯•里斯爵士(FitzUryan,Sir Griffith ap Rees):红色和蓝色,四叶草和一只乌鸦。
德比郡沃尔顿的福吉的高特弗雷爵士(Foljambe,Sir Godfrey,of Walton,Derby):四道红白条纹,绿叶和乌鸦。
康德诺的格雷勋爵(Grey,Lord,of Codnor):蓝色和白色,一只獾和金冠。
格尔福德的亨利爵士(Gulford,Sir Henry):白色和黑色,一根燃烧的木桩和黑色星纹。
格尔福德长官(Gulford,Master):四道蓝白波浪条纹,一根顶部在燃烧的木桩。
海斯廷斯勋爵(Hastings,Lord):紫色和蓝色,黑色的公牛头。
爱尔兰的豪斯勋爵(Howth,Lord Howth of Irland):四道白红条纹,一只深棕色的狼,背部有鳍。
肯特伯爵法肯贝格勋爵约翰•内维尔(Kent,Earl of,William Neville,Lord Fauconberg):
肯特伯爵乔治•格雷(Kent,Earl of,Geo. Grey):红色,一根黑色木桩。
德文郡布雷克顿的科克汉姆的约翰爵士(Kirkham,Sir John,of Blakedon,Devon):红色,一个白色的狮子头。
兰开斯特公爵亨利(Lancaster,Duke of,Henry):白色和蓝色,红色的戴冠玫瑰。
莱切斯特伯爵罗伯特•达德利(Leicest,Earl of,Robert Dudley):黄色和蓝色,一根白色木桩。
林克斯的冈比的托马斯•迈森贝德爵士(Massyngberd,Sir Thos.,of Gunby,Lincs):四道红黄条纹,两支银箭交叉。
诺福克公爵约翰•莫布里(Norfolk,Duke of,John Mowbray):蓝色和黄褐色,一只白色狮子。
诺福克公爵托马斯•霍华德(Norfolk,Duke of,Thos. Howard):白色和红色。一顶银色轻盔。
诺森伯兰伯爵亨利•珀西(Northumberland,Earl of,Henry Percy):褐红、黄、黄褐色三道条纹,一只蓝色的行走中的狮子。
诺森伯兰公爵约翰•达德利(Northumberland,Duke of,John Dudley):黑底色红白文饰,一只白熊,吻部红色,带着金色项圈和锁链,靠在木桩上。
诺顿的约翰爵士(Norton,Sir John):红色,带翼的金色灵缇犬。
诺福克的帕斯顿的威廉爵士(Paston,Sir William,Nolfolk):红色,一条环形金链。
皮尔庞特的威廉爵士(Pierpoint,Sir William):四道紫白条纹,一只黑色狮子右前爪握住一朵金色梅花。
朗斯福斯的约翰爵士(Raynsforth,Sir John):四道黄红条纹,戴金项圈的褐色灵缇犬。
亨利八世私生子,里奇蒙和萨默塞特公爵亨利•费兹洛(Richmond & Somerset,Duke of,Henry Fitzroy):三道白蓝黄条纹,一只行走中的金色狮子,正面向前。
鲁斯的乔治•曼纳斯勋爵(Roos,Lord,Geo. Manners):蓝色和黄色,一个红色公牛头,及金色项圈和锁链。
斯科洛普领主(Scrope,The Lord):白色,一只康沃尔红嘴山鸦。
西摩尔的约翰爵士(Seymour,Sir John):红色,一个黄色的豹头。
什鲁斯伯里伯爵约翰•塔博特(Shrewsbury,Earl of ,John Talbot):红色和黑色,一只白色猎犬。
萨默塞特公爵约翰•波福特(Somerset,Duke of,John Beaufort):红绿白斜纹,一根白色驼鸟羽毛。
萨默塞特公爵爱德华•西摩尔(Somerset,Duke of,Edward Seymour):黄色和红色,一只凤凰。
萨福克公爵威廉•德拉•波尔(Suffolk,Duke of,William de la Pole):蓝色和黄色,白船柱和金锁链。
泰勒的威廉爵士(Tyler,Sir William):四道白蓝条纹,一个新月纹和半身红色十字架。
利特尔顿的弗汉的休爵士(Voughan,Sir Hugh,of Lytylton):四道黄绿条纹,金色的鱼头和白色鱼叉。
弗农的亨利爵士(Vernon,Sir Henry):白色和黄色,黑色饰网。
沃里克和萨里斯伯里伯爵理查•内维尔(Warwick & Salisbury,Earl of,Richard Nevill):红色,白色木桩。
威洛比勋爵(Willoughby,Lord):白色和红色,一个正面的吐舌头的摩尔人头像。
威尔特伯爵亨利(Wiltshire,Earl of,Henry):黑色和红色,一个斯塔福德绳结加红色新月纹。
苏支勋爵之子及继承人约翰(Zouche,John,son and heir of Lord Zouche):黑色和紫色,一株金色树干的树上,有一只白色的猎鹰,衔三点垂饰横带。
康德诺的苏支的约翰(Zouche,John,of Codnor):红色和绿色,一株金色树干的树上,一只白色翅膀的游隼,胸前有红色新月纹。(此徽章加冠即属于康德诺的格雷勋爵)

玫瑰战争几乎完全摧毁了“私党与庇荫”,大部分土霸王都在战争中死于非命,整个国家也因战争而大大衰弱。在亨利•都铎强有力的统治下,私人拥有军队被宣布为非法,给“私党与庇荫”最终总打上句号。话虽如此,但在必要时对各地领主摊派兵员的封建征兵制度依然存在,不过有许多都是各位爵爷的个人仆从,而不再是领地私兵罢了。在新的雇佣兵制度下,各个富裕阶层都要为政府负担一些兵员开支,具体数量视社会等级而定,骑士和缙绅为两人,乡绅只需提供一人,而贵族则被强迫负担百人之多。

早在1345年议会就曾颁布过法案,规定对法作战而征召的部队必须着统一服装。11年后的普瓦提埃会战中,黑太子部队的绿白两色制服被后来的理查二世,亨利七世和八世所沿用。原本是十字军标志的白底红色圣乔治十字在14世纪末逐渐成为英格兰军队徽章。这一演变源于亨利五世的一道敕令,阿金库尔之战后,也许是出于对上帝赐予胜利的感激,他命令队伍中的所有人,无论出身背景,都要在衣服的前胸和后背缝上一个足够醒目的圣乔治十字。此后,贵族和骑士们当然仍可以穿自己家纹的铠甲套衫,但在很多记录中,这些人通常都会在临战前按国王或其他指挥官的要求套上圣乔治十字战袍,一俟战斗结束便脱掉。就这样,在战斗中制服的价值逐渐体现出来。

1501年起,300约曼卫队(国王的弓箭手近卫队,亨利•都铎1485年组建,富裕自耕农组成)的制服底色是都铎王室的绿白条纹,胸前背后都绣着带藤蔓花环的红玫瑰。这种式样原来是当时普通骑兵的装束,无袖紧身,裙边比较开放。亨利八世时期,这些卫队于1514年在法国作战时,还是绿白制服,但在金衣之地(Field of the Cloth of Gold,1520年英国国王亨利八世和法国国王弗朗索瓦一世之间的一个为期两周的会议,该会议对于其后欧洲的格局至关重要,会议期间有过重要的文化交流)上,已改成带黑色条带的红外套,玫瑰上加一顶金冠,长袜和紧身上衣也统一为白色。事实上,都铎玫瑰至少到1527年还并没有戴冠,但因油画《金衣之地》完成于1538年,无怪乎画家犯了个小错误。红色后来的确慢慢在礼仪场合代替了绿白条纹,但日常使用上绿白条纹直到1530年仍未被抛弃。

与此相似,16世纪英格兰军队的各个连队和各郡各城的民兵也开始配备某种“制服”,式样一般都是当地领主或指挥官(通常是一回事)号服和徽章的翻版。1554年,彭布罗克伯爵(Earl of Pembroke)的部队为蓝色外套上绘绿龙徽章;1570年温彻斯特侯爵(Marques of Winchester)部队为红白二色的绣花套装;1597年萨福克伯爵军队制服为蓝色,覆海蓝塔夫绸,并饰以金链和羽毛。17世纪早期,这种号服发展来的“制服”依然盛行:1605年诺里奇伯爵(Earl of Norwich)部队为蓝色号服,白色紧身上衣,帽子和羽毛;同时的诺丁汉伯爵(Earl of Nottingham)军队配边缘饰以华丽的蓝白条带的茶色斗篷,号手也要统一着玫瑰红色的服装。

由于认识到战场识别的必要性,在民兵中也有一些关于统一服装的自觉尝试。1513年坎特伯雷(Canterbury)的民兵把城市纹章红嘴山鸦作为制服徽章图案;1522年什鲁斯伯里城的部队统一用一套有狮头图案的外套;伦敦城的应召兵也用市徽作徽章;1542年考文垂(Coventry)的骑兵外套上是一头大象;1543年诺里奇民兵穿着红边的蓝底外套,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也是第一次在文献中出现连袜子也有规定的例子,他们右腿红色,左腿蓝色,还配一条红色条纹。

当1544年亨利八世在法国海岸登陆时,人们见他在铠甲外面罩了一件白色和黄色的外套,中间绣红十字。很明显,此时传统的英格兰白底圣乔治红十字与其他徽章开始有了某种相互结合的趋势,人们要么在自己的徽章上加红十字,要么以圣乔治十字为底加绘徽章。不过,这个时代距离真正意义上的国家军队制服还很遥远,几乎每个领地都有自己的特色号服,并且还没有系统化,制度化,有的领主甚至随自己喜好,将“制服”一年一换。

红、蓝两色是各种号服颜色中最重要的两种,红色还是16世纪英格兰军队盔饰的标准色,这两种颜色的流行热潮持续了很久,贯穿整个16世纪。

所有这些例子给我们展示了推行作为新式军队标志的标准服饰的早期尝试,在这个阶段,只有外衣或号服饰具有普遍意义的,各式各样的帽子和鞋袜都能在军队中出现,它们还并没有作为“制服”的一部分为人们所接受。此时,也没有一个普遍使用的军队制服,民族国家的颜色依然在一片混沌中。
2007-3-03 13:05:08
冠 饰
12世纪末13世纪初某种形式的头盔冠饰已经开始出现,不过直到14世纪,冠饰才逐渐具备了纹章学上的意义。我们所要关注的,也正是完成了这一突破的冠饰,巧合的是,也正是从这时起,冠饰摆脱了早期的简单样式,具有独立的三维结构。

这些“真正”的冠饰以今天的眼光看来也很华美辉煌,有的也有几分怪异。毫无疑问,它的材料需要很轻,主要是鞣制皮革,羊皮纸,鲸骨,金属薄片,各种羽毛,还有粗布和藤编、细木制品。其中皮革是最主要的质材,通过浸蜡硬革工艺(cuir-bouilli,中世纪制造铠甲盾牌等护具的一种技术,在这里是将皮革放入热融的蜡中浸透,然后冷却成形。盾面纹章浮雕和铠甲花饰也如此法炮制)做出的冠饰极容易塑形,又很轻质,并且相当坚固。

公鸡、天鹅和孔雀等鸟类羽毛运用范围也很广泛,它们炫耀的派头十足。早期冠饰中,羽毛往往被束成很多排,做出很纷繁的效果,如例86,埃德蒙•莫蒂默(Edmund Mortimer,1372),例87,爱德华•索普爵士(Sir Edward Thorpe,1418)及例88,斯科洛普勋爵约翰。例89给我们展示的是另一种式样,只用一到两排羽毛,比较简单,但又不失整体效果。它属于赫里福德伯爵(Earl of Hereford,1301)。有时,羽毛冠饰这种趾高气扬的招摇,会发展到有本末倒置之嫌的程度,就像例90,西蒙•德•费尔布雷奇爵士(Sir Simon de Felbrigge)和例91,波希米亚国王约翰的华丽冠饰。在一些特殊场合,簇状的羽毛冠饰也会出现在头盔上,如例92,托马斯•德•圣昆汀爵士(Sir Thomas de St Quintin,1420)。羽毛冠饰的颜色并不一定是自然色,有时会染成盾纹的主要纹章色,例93是那慕尔伯爵(Comte de Namur,1295)的黑色冠饰,即来自他的纹章,黄底,黑色狮子,红色爪、冠和舌,外罩一条红色斜带。

角在德国也是一种相当流行的冠饰,在英格兰则比较一般。例94,95便是两个德国的例子,例96则属于约翰•普莱西爵士(Sir John Plessis)。在早期,角的样子都是弯曲尖锐的,就像自然界中动物的角,但到后来也变得很复杂,有时向后弯曲成盘状,,有时刻出缝隙插入一束束羽毛。角的颜色一般也涂成纹章色。

德国式冠饰还有一个重要内容是人物肖像。半身像冠饰有时比角还受到青睐。如例97,蒙特伯里亚伯爵(Count of Montbeliard)的冠饰。德国人也喜欢把帽子套在头盔上做冠饰,见例98,14世纪的卡斯特恩骑士(Casteln)的头盔。

纹章上的动物的立体模型也是一大类冠饰样式。狮子、野猪、猎犬等兽类和雄鹰、天鹅、公鸡等鸟类出现频率都比较高,显得极其生动华丽。一般来说,冠饰上的动物必须是来自使用者个人纹章上的图记,但这并不代表有动物图记纹章的骑士非得用动物作冠饰。很多骑士的冠饰无论从外形还是色彩上都看不出与他的纹章有什么联系。

“狮心王”理查一世在他1194年的一枚图章上,曾戴着一顶有扇形冠饰的头盔。除此以外,英格兰国王再没有使用冠饰的纪录,直到爱德华三世。他的头盔见例99,戴冠的狮子立在盔帽上,另外,他还有一个“个人”的雄鹰冠饰。例100是西敏寺内亨利五世雕像上的冠饰,同样是一只狮子,但没有王冠。例101这正面的狮子属于理查二世。例99的戴冠的正面狮子也是所有英格兰国王所共有的冠饰样式,只是到了都铎王朝时期,狮子站立的盔帽改成了一顶王冠。爱德华三世以后,王室的所有成员也都使用有狮子的冠饰。兰开斯特伯爵托马斯是个例外,他的冠饰是一只双足飞龙(例102)。它和爱德华三世的雄鹰冠饰一样,充满了个人色彩,这是个很有趣的现象,它向我们揭示出,在英格兰的骑士制度里,冠饰偏重个性,虽然属于纹章学范畴但又不具备纹章式的严格规范。后来,人们也都习惯了这一做法并推而广之,一个家族中的不同成员,冠饰往往是不同的。

冠饰最主要的舞台在竞技场和其他各种仪式庆典上,14世纪后,在战场上就看不到它了。这个时间值得注意,这正是冠饰具备纹章学价值的分界。真正意义上的冠饰是一种高贵地位的象征,15世纪它同竞技比赛的结合就说明,只有有权参加比武的贵族才能拥有它。参加比赛要准备的武器防具和各类花销是非常复杂和昂贵的,只有有限的富豪显贵才负担得起。当时的英国纹章官保存的枪术竞赛比分记录能从一个侧面说明问题,记录中的姓名重复频率很高,一些老面孔总是不断的参加,乐此不疲。而竞技场上,纷繁复杂的冠饰那充满趾高气扬的招摇无疑就成为一种身份符号,它表明,顶着它的这位爵爷不但有权来玩儿,而且玩得起!这也就说明了1530年以前,为什么可以使用纹章的英格兰中等阶层却不使用冠饰,参加竞技比武对他们来说,就像纹章上那神话中的怪兽一样虚无缥缈。

德意志和低地国家,早在13世纪开始,冠饰记录就在纹章官的文件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14,15世纪,这些地区的冠饰也和比赛紧密联系起来,变得又高又大,并且相当奇异。如例95、103、104,例103属于巴登的巴登维勒领主,例104属于埃萨赫骑士(Aeschach)。

在法国,意大利,西班牙和葡萄牙,冠饰出现的很少,特别是西班牙,即使是最高贵的大家族中,也没有发现冠饰的使用记录。例105是一个比较罕见的意大利冠饰,它属于维罗纳的德拉•斯拉卡家族的马斯提诺二世(Mastino Ⅱ of the della Scala family,1351)。法国的例子也很罕见,仅有的一些也都属于最高级的统治者,例106,14世纪的法国国王冠饰;例107,勃艮第公爵(Duc de Bourgogne,1295);例108,法王腓力四世(1285—1314);例109,波特兰•杜•盖斯克兰(Bertrand du Guesclin)。前面出现的例93,那慕尔伯爵也是一例。

在波兰,所有贵族都用三根驼鸟羽毛作冠饰,可算是和家族、个性等无关的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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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士头巾

骑士头巾的起源不详,可能是源自贵族妇女的头饰,也可能是对近东土耳其人、萨拉森人头巾的模仿。头巾与纯粹的装饰物不同,它有实际的功用,比如遮风蔽日,实际有多少效果不得而知。骑士头巾的长短式样不一(例94,102),有只及颈项的,也有长过背部的。有的头巾扎在头盔的顶端,有的则固定在头盔后缘。

虽然一般认为,骑士头巾发源于十字军东征的年代,但14世纪以前,它并没有在欧洲广泛的出现,经过半个世纪繁荣起来后,又旋即被环饰所取代,可谓昙花一现。

环饰

环饰14世纪中期出现,是骑士头巾的进一步发展。与有实际作用的头巾不同,它是纯粹的装饰品。环饰由两股线绳盘绕呈环状而制成,通常是丝质,两股线绳颜色不同,一股是使用者纹章底色,一股是主要图记色。冠饰被固定在头盔顶,用布带系好后,环饰就盘在它的下部,把固定处遮盖起来以利美观。例107,109即环饰的例子。

盔帽也可算是一种环饰,起初,它是一种鲜红色毛皮配雪貂皮卷边的帽子,只有公爵们才能戴。后来,高等贵族就用它来代替一般环饰,表明其显赫地位。例99,100和101三个英格兰国王的冠饰就说明了这一点。但从爱德华三世以后,公爵,亲王和国王们又开始用金冠冕来代替盔帽。

有些时候,盔帽是被直接拿来做冠饰的,例110,威洛比•德斯比勋爵(Lord Willoughby d’Eresby)和例92圣昆汀爵士的一簇羽毛即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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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饰



垂饰是骑士头巾的另外一种发展形式,更长更大。起初这样做只是为了保护头盔和骑士,后来它也只具备装饰意义了,因为除了竞技场,垂饰不会在其它任何地方出现。垂饰面上的主要颜色也是使用者的主要纹章色,底下则是一种金属色或毛皮色。它通常用纹章图记或徽章作为装饰点缀,如例111,约翰•多比涅(John D’Aubynge,1345)垂饰上布满星纹;克拉伦斯公爵乔治的垂饰上是约克家族的白玫瑰;埃塞克斯伯爵亨利•波切尔的是扣环和水桶。有些情况下,比如冠饰材料是羽毛或纺织品,冠饰会直接延伸下来形成垂饰,如上图的几位德国骑士,巴登维勒(例103),库尔(Chur,例112),海福特勒(Hevtler,例113),以及例90中西蒙•德•费尔布雷奇爵士的雪貂皮冠饰。拉尔夫•巴塞特爵士(Sir Ralph Basset,例114)的黑野猪头则是黑貂皮的作品。

战马披挂



战马披挂,或称马衣,以马鞍为界分为两个部分,后半部大同小异,前半部则有几种不同样式:有些可以完全遮盖住马的头部,有些则到耳根处,还有的只到肩胛,脖子和头部并不加以覆盖。在早期,披挂其实就是一大块布,自由宽松,长及球节(马蹄上方的关节),不怎么加以裁减。有些披挂边缘经过修饰,不过那并不常见。

15世纪上半期,护马板甲的长足进步使战马披挂也变得很有影响力。但因为板甲的价格和重量对一般骑士和马匹来说都有些难以承受,马用皮甲还是牢牢的占据着低端市场。这是的马衣也从早期骑士个人纹章的载体转变为奢侈的装饰品,制作日趋精美华贵,是竞技场上的大贵族们的宠儿。他们用披挂罩住整个护马板甲,在马腹下用彩带系紧,显得气宇轩昂,派头不凡。

战马披挂的主色和边缘色与前面谈到的几种饰品一样,也分别由骑士纹章底色和图记色决定。当然这也不尽然,在德国,有的马衣和纹章没有什么关系,倒是和号服色相一致。英格兰的记录中也有几个类似例子,说来有趣,赫里福德公爵(后来的亨利四世)曾与诺福克公爵在考文垂进行一场马上决斗(结果不了了之,被国王理查二世阻止),当时他的战马穿着前半部蓝色,后半部绿色的天鹅绒披挂,上面还绣有金色的羚羊和天鹅。据记载,死在法国的亨利五世的遗体被运回英格兰的时候,他的战马披挂也是这个样式,只是图案少了天鹅。

在现实中,如何设计战马披挂使之与纹章结合是我们需要留意的问题。举例来说,比如一个骑士,他的纹章为红底,三个白色水桶(爱德华一世时代的罗斯勋爵威廉,Lord Ros),他的马衣就应该是红色,后半部每边要有三个桶,前半部每边则可以三个以上。不过他也可能选择每边只画一个水桶,或者把盾形纹章整个搬上去,每边出现一次或三次。这些都是符合规则的。

怎样在战马披挂上区分左右也是一个令人困扰的问题,我在这里也简单介绍一下。习惯上,纹章学把马头方向定为右边(即左手边,见《盾形纹章》一章),以此为基准,盾形纹章的右边必须朝向马头,无论它在披挂的哪一个面。这就造成了战马披挂上纹章的反向现象。读者可以参看前文的杰弗里•路特莱尔爵士插图,我们看到的战马披挂恰巧是右手边,造成了披挂、冠饰上的图记与盾牌上的正好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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